索通发展(603612) -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决策、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索 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 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 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