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建业(00983) - 主要交易通函延迟寄发获授予豁免
瑞安建業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李進港 香港,2025 年 10 月 3 日 於本公佈刊發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羅康瑞先生(主席)、李進港先生(行政總裁)及 羅俊誠先生(副行政總裁);本公司的非執行董事為羅寶瑜女士及陳偉根先生;而本公司的 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陳棋昌先生、劉炳章先生及王克活先生。 主要交易通函延遲寄發獲授予豁免 茲提述瑞安建業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 2025 年 9 月 8 日內容有關出售事項 的公佈,及日期為 2025 年 9 月 29 日內容有關延遲寄發通函的公佈(「該公佈」)。 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詞彙與該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誠如該公佈 所披露,由於本公司需要更多時間編製及落實該通函所載的若干資料,本公司已向 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 14.41(a)條,以使該通函的寄發日期延遲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或之前。 於 2025 年 10 月 3 日,聯交所已授予本公司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 14.41(a)條,條 件為本公司須於 2025 年 10 月 31 日當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該通函。 承董事會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