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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CachetCachet(SZ:002462)2025-10-08 07:46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 10%列入 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 的,可以不再提取。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30 日 (尚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 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公司分红政策 第一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 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 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 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二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