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 力 特(000635) -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试行)
第四条 下列情况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经理人员: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 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经理的履职行为,明确总经理的职责和运作程序,确 保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参照《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工作 规则》(国家能源办[2019]610 号)、《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 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试行)》(国能宁电制度〔2025〕 62 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 秘书一名,财务总监一名,总工程师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 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 作,接受董事会和有关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副总经理对总 经理负责,总工程师对总经理负责,财务总监对董事会和总 经理负责,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和董事长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负责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 经理的提名,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