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603278) -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 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大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2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 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