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603278) -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 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 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负责提供公司有关 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