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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业股份(603278) -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9月制订)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公 司治理中的作用,规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