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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昱高速(01823)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倘本職權範圍的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有任何歧義或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HUAYU EXPRESSWAY GROUP LIMITED 華昱高速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823)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1 組成及目標 提名委員會(「委員會」乃根據華昱高速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 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 三十日舉行的會議上通過的決議案成立。委員會乃董事會轄下的一個分委員 會,董事會已授予其權力,並授權其考慮本職權範圍所載的事項,以主要協助 董事會負責其監督職責。委員會將監督董事提名以確保所有該等提名符合本 公司的政策及公平、透明以及多元化(包括性別多元化)的原則。 2 成員 1 3.1 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主席可酌情召開額外會議。 3.2 除非全體成員同意,否則委員會的會議事先通知期不應少於七(7) 天。委 員會會議文件應在委員會會議擬定會議日期前三(3)天通過專人、郵寄或 以電子形式分發予所有成員。不論通知期長短,成員出席有關會議即被 視為豁免該成員所需之通知期。 3.3 任何一名成員或本公司秘書於任何時間均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