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300757) - 罗博特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其中"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联交所")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 组织。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