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锦控股(08321) - I. 建议授予股份发行授权及股份购回授权;II. 建议重选董事;及 II...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 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之泰錦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出售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及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轉交 買主或承讓人或送交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GEM 之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中小型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的 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有意投資者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之潛在風險,並應經過 審慎周詳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 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通函的資料乃遵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 證券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泰錦控股有限 公司的資料;泰錦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願就本通函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 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通函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 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