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源同创科技(01116) - 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变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116) 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變更 慧源同創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張鴻 光先生(「張先生」)已辭任(i)本公司公司秘書(「公司秘書」);(ii)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所規定的本公司的授權代 表(「授權代表」);及(iii)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下所規定的代本公司在香港接收 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書的本公司授權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5年10月9日起 生效。 張先生確認彼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亦無有關彼辭任的事宜需提呈聯交所及本公 司股東垂注。 繼張先生辭任後,董事會欣然宣佈,梁耀祖先生(「梁先生」)已獲委任為公司秘書、授 權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5年10月9日起生效。 葉仁傑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月九日 於二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