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斯(68817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制度(2025年10月)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制度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万德斯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 第二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