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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建化(600425) -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第3季度持续督导报告
qsccqscc(SH:600425)2025-10-10 08:31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2025 年第 3 季度持续督导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自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 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财务顾问应当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等方式, 关注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结合被收购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事宜,对 收购人及被收购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财务顾问就本次权益变动的持 续督导期自 2024 年 4 月 18 日开始。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在上市公司收购行为完成后 1 12 个月内,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在每季度前 3 日内就上一季度对上市公 司影响较大的投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关联交易、主营业务调整以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职工安置、收购人履行承诺等情况向派出机构报告", 本财务顾问就 2025 年第 3 季度(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以下 简称"报告期")对上市公司影响较大的投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关联交易、 主营业务调整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职工安置、信息披露义务 人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