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来德(68837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二零二五年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内幕信息登记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 项进程备忘录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