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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来德(68837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Jilin OLEDJilin OLED(SH:688378)2025-10-10 08: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条件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最近 3 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