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300105)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2025年10月)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 的作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烟台龙源电 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烟 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董事会秘书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设立信 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 - 1 - 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