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达控股(01521) - 有关收购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重大及关连交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FRONTAGE HOLDINGS CORPORATION 方達控股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521) 有關收購目標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的 重大及關連交易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收購事項之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高於25%但低於100%,故 收購事項構成本公司之主要交易,因此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項下的申報、 公告、通函及股東批准規定。 1 截至本公告日期,杭州泰格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通過香港泰格直接及間接持 有合共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約64.57%。因此,杭州泰格及嘉興欣格均為本公司之 關連人士,而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收購事項構成本公司之關連交易。鑒於 收購事項之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收購事項須遵守上市 規則第十四A章項下的申報、公告、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財務顧問 本公司已成立由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的獨立董事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