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60516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上人员和机构统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二章 信息披露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 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