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60516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各一名。 第三条 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设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层职权 第一节 总经理的职权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 的实现;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对外投资方案; (三)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或处理有关 事宜;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与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组织编制、人事编制和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 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