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605162)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经评估后的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可以用作出资的财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 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