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6051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 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