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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联合(00304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 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 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1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控制度,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