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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HaosenHaosen(SH:688529)2025-10-10 09: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股东的权益,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的行为,明晰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 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三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将书面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 事。 第四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以 提议召开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