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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HaosenHaosen(SH:688529)2025-10-10 09: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根据《大连豪森 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 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 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