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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孚生物(300482)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4.66 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