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洋(00237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 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山东 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五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第二条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生产指挥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 议,对董事会负责。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能善任、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第三条 总经理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会决议,诚信勤勉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本行业的生产经营 业务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