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6032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 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恒兴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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