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心科技(001231)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与职权 1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及其 他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及其他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任 职资格、职权等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总经理通过设置必要的职能部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 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实施对日常经营的有效管理, 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