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心科技(001231)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规范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农 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并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如下事项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