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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工业(00228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节 董事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 1 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 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 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 1 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二条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