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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001289) -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10 11: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织、职责及工作程序,进一步 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确保 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龙源电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适用的监管规定,制定本规则。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是董事会下辖的专 业委员会,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应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公司股 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要求。 第二章 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其中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应由独立董事担任。 — 1 —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