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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001289) -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10 11:32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依法科学决 策水平,规范董事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和运作程序,维护公 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境内外 监管法规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和责任 第二条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负责召 集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对股东会 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 1 — 标、除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以外的融资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订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