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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鸣纸业(018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10 11:45

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實施細則 (2025年10月10日經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臨時會議批准)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高級管 理人員的產生,優化董事會組成,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章程》、公司股份上市地證券交易所(包括但 不限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證券或股票上市規則 (統稱「上市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特設立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並制定本實 施細則。 第二條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是根據《公司章程》規定設立的董事會專門工作機構, 主要負責擬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和程序,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人 選及其任職資格進行遴選、審核。 第二章 人員組成 (二)研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和程序,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三)遴選合格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人選; (四)對董事人選和高級管理人員人選進行審查並提出建議; 第三條 提名委員會成員由三名董事組成,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兩名。 第四條 提名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者全體董事 的三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