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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10 12:02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首次制定 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次修订 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 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远 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 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 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 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 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