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30062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六条 适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表决办法如下: (一)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 1.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乘以其有权 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 2.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他 有权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光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 2 名以上的董事时采 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 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