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30085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负有报告义 务的各部门、控参股公司等相关人员,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 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