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30085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 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