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强联(30085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董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