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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强联(30085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制度(2025年10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和公平,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 告,经董事会秘书确认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