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300623)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十月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体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 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总经理办公会等内容。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由《董事会秘书工作细 则》另行规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一名。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并由董事会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