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300623)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十月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了子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总经理的职责和权限、高级 管理人员的责任、总经理办公会等内容。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设立董事会的,公司委派董事应过半数,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 第五条 子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高级管理人员由子公司的董事会(未设 董事会的为董事,下同)聘任或者解聘,并由子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第六条 子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第七条 担任子公司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子公司 章程等,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