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300623)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十月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落实公 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捷捷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到五名董事组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