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300623)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及子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市区政府部门的重要公 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 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 则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制发、管理 及使用,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印鉴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部门印章、董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四)公司董事长授权董事会印章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管理和使用。 (三)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印章的管理与使用。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三)财务印鉴专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