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300623)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二○二五年十月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 则及《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投资 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