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300623)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二五年十月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 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供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 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 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不得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 品(受托方承诺保本或固定收益类除外)。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 以不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