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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碳谷(836077)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有主要社会关系的人员未在公司 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二)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证券代码:836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5-039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赵明女士、朱波先生、谢长志先生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七)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 (八)独立董事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