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碳谷(836077) - 吉林碳谷及东北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二零二三年一月 8-1-1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吉林碳谷"、申请人或"公司")已会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申请人律师")和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 请人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对申请材料 认真地进行了修改、补充和说明。现对审核问询函逐条书面回复,并提交贵 所,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相 同;本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 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 黑体 |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 |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不加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