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杰科技(83614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中新旭德 47%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 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前述审批事项已在《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披露,并已对其中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作出了特别提示。 2、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 形。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 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法拥有标的资产,能够实际控制标的公司生 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 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中 新旭德新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