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杰科技(836149)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 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47%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 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就上市公司 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召开 日前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