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工科技(831152) - 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四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以及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 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与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 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 ...